周*祥
于2年前留言:
你好,相關專家,請教一下,10立方米原油儲罐,當浮船下降后,例如下降到2米液位,作業人員上去巡檢,請問該空間是受限空間嗎?
高*飛
于2年前留言:
如果企業實驗室通過CNAS認可反應放熱量項目,是否可以自己做“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需要什么條件可以進入危險化學品評估單位名單。
唐*涵
于2年前留言:
您好,請問企業在核查化學品MSDS的時候,部分化學品供應商以該化學品的部分化學物質涉及到專利信息(配方,成分等),沒有在msds中列出該化學品的cas number,這種情況是合規的嗎? 作為使用企業該如何判定這類化學品是否符合相關的法規?
李*鑫
于2年前留言:
請問GB30871中規定電焊機距離動火點超過10米時按照動火點進行管理,這個10米的數據當時修訂的時候是怎么來的?
丁*斌
于2年前留言:
您好!使用氯化亞砜進行的氯化反應,經反應過程風險評估失控反應風險的嚴重度為“2 級”,采取及時停止進料措施后,失控反應發生的可能性為“1級”,工藝危險度評估結果為“1 級”。原料、產物熱穩定性較好。 請問,涉及上述這一氯化過程還需要進行全流程反應風險評估嗎? 謝謝!
張*飛
于2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還得請教一個問題。表A.6雖然是推薦性樣表,但在實際檢查中常常被檢查人員當作強制性條款來檢查,實際工作中遇到過幾次,有國家級檢查的,也有集團公司來檢查的,都因作業票內容與附表不一樣而提出整改意見。所以表中有幾個問題想咨詢一下。一是監護人的問題,表中監護人是指配送電作業時的監護人,還是用電過程中的監護人?二是作業負責人是指配送電作業負責人還是用電作業負責人?三是作業負責人需持電工證是哪個標準規定的?網上查沒有找到相關標準。
趙*麗
于2年前留言:
各位專家老師好!請問“臨時用電安全作業票“中配送電單位意見欄簽字人是否必須持有電工證?確認人是由誰確認?可以是作業人嗎?
張*陽
于2年前留言:
各位專家好,請問企業內員工進行日常性工作,例如進行上罐測量等作業時是否需要辦理高處作業票?是否需要取得高處作業證?另外對于有1.2米以上護欄有安全帶的高處作業是否需要辦理特殊作業票?謝謝各位專家。
苗*強
于2年前留言:
專家,您好!想咨詢下,1、固定動火區的臨時用電、高處作業、吊裝作業等涉及的其他特殊作業應該如何辦理特殊作業票?需要按照GB30871-2022中的要求來辦理么? 2、吊裝作業未明確作業票的辦理期限,最長可以辦理多長時間? 3、GB30871-2022附錄B2中的吊裝作業,10噸以下可以不辦理作業票,但應進行風險分析,這個是否區分移動式汽吊和廠房內的橋式起重機?10噸以下是否都可以不辦理作業票?
孫*飛
于2年前留言:
請問老師,針對甲醇是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儀還是可燃氣體檢測儀?焦爐煤氣需要同時設置有毒氣體和可燃氣體檢測儀,還是設置一種檢測儀即可?炭黑尾氣需要同時設置有毒氣體和可燃氣體檢測儀,還是設置一種檢測儀即可?
張*飛
于2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有兩個問題需要請教一下:一是表B.1說明欄中Ⅱ級、Ⅲ級高處作業如何判定?如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4米高處作業,是判定為Ⅱ級還是Ⅲ級?是否還是按8.1.3條規定判定為Ⅱ級?二是表B.1說明欄中Ⅳ級高處作業的判定。”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如何區分此條和8.1.2條中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如何判定高溫和低溫?
苗*強
于2年前留言:
專家,您好!特殊作業監護過程中是否可以更換監護人,有時候一項檢修作業涉及的特殊作業一天或者兩三天干不完的情況下,需要更換監護人,是否可以更換,若可以,應如何執行更換監護人的手續?
王*海
于2年前留言:
尊敬的領導,現有一事模糊,已取得市場監督局發放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特種設備焊工證),從事特種設備焊接工作時(不從事證件規定范圍外的作業),還需要同時取得應急管理部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嗎?
劉*攀
于2年前留言:
關于次氯酸鈉溶液,《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全書(第三版 通用卷)》(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中寫到“避免與堿類接觸”“應與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禁配物 堿類”,《常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手冊(第一卷)》(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中寫到“應與酸類、堿類等分開存放”“禁忌物 堿類”。請問老師,1、次氯酸鈉不是應該與鹽酸等酸類物品禁忌嗎,為什么兩本書都寫的是堿類呢?2、與酸類堿類存放的問題,上面兩本書寫的不一樣,請問以哪個為準呢?
嵇*生
于2年前留言:
特殊作業實行電子票證后,票證在作業所在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監護人所持終端中,如何保證作業實施人員持票?
劉*攀
于2年前留言:
請問老師關于GB30871-2022的兩個問題。1、第5.1.1條規定“遇節假日、公休日、夜間或其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如果某處動火作業一般情況是辦理二級動火票,遇上述情況時,企業安全管理部門人員是否可以在二級動火票上加簽審批意見作為升級管理的方式?2、第5.1.3條規定“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如果某處管廊不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且管廊上只有蒸汽、生產水等非易燃易爆管道,在管廊上焊接支撐或對蒸汽、生產水等非易燃易爆管道進行切割等動火作業,是否可以按照二級動火作業進行管理?
高*青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協會負責進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考核,我想知道什么時間采取什么方式考核,我有意愿參加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煩請告知。謝謝!
施*龍
于2年前留言:
請問《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18)實施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安監總局40號令)中附件2“可容許風險標準”是否還有效,重大危險源定量分析過程中是否還需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安監總局40號令)中附件2“可容許風險標準”執行
y*n
于2年前留言:
企業生產設備:蒸餾塔人孔打開與關閉作業時,(人孔均在平臺處,且平臺都有護欄),是否需要辦理高處作業票?有什么條件么?比如護欄高度超過1.2米的不需要辦理高處作業票,1.2米以下的需要辦理高處作業票?
劉*磊
于2年前留言:
請問動火標準:AQ3022-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程》、hg 30010-2013 生產區域動火作業安全規范 ;受限標準:《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AQ3028-2008)、HG30011-2013生產區域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化工標準;高處作業:AQ3025—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范》、HG 23014-1999 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化工標準這些標準作廢沒?單位編制度是否只參照新版 GB30871-2022《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