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我想咨詢的最新GB30871臨時用電作業票關于填寫的問題:1、關于“作業人”填寫,協會專家給出的“接電、拆電的企業專業電工”,“用電人”指的是“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作業人員”; 那么想問老師的是“作業人” 下面 一行“作業負責人”指的是誰?2、審批環節,“作業負責人意見”指的是誰? 3、 ”用電單位意見“老師回答的是”使用電焊機、角磨機等設備實施作業的人員所屬單位“,如果遇到本單位電工自己作業,“作業負責人意見”、“用電單位意見”、“配送電單位意見”可以由企業電氣主管/負責人一個人簽署嗎?
陳*瑞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部分專家在檢查中,對現場公示的MSDS提出有效期是5年(向危化品供應商索取的MSDS),我們查詢《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都沒有說具體有效期是幾年,請問,MSDS的有效期有規定嗎?(除了正常修訂以外)針對供應商提供的MSDS有沒有需要供應商蓋章的硬性要求?
曾*粽
于2年前留言:
請問公司為24小時生產企業,節假日或者周末均有值班領導在廠,是否進行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段*惠
于2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我想咨詢雙重預防體系數字化關于每個單元風險分級的問題,單元里種類的多,且登記中心下發的最后模板也未標明單元的風險分級,在那里寫的也很籠統,能否指導一下,最好是給一個案例,謝謝老師
曾*粽
于2年前留言:
根據貴會的關于使用插頭是否屬于臨時用電的回復:"使用防爆插座、插頭同樣屬于臨時用電,因為臨時用電不僅僅是指接電、拆電,還包括用電人使用電氣設備作業的全過程。"是否意味著所有的使用插頭、插座都屬于臨時用電,需要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需要專業的電工進行處理。目前關于使用插頭插座是否屬于臨時用電,在實際執行中困擾太多了。
張*奎
于2年前留言:
請問老師,特殊作業作業票在辦理過程中,作業完工時間,需要完工后才能簽署,那么這三聯單應該怎么分別保管呢?如果隨著辦隨著作業,那么有些部門保管的作業票是不是不完整啊!還是作業完以后將完整的作業票再返回原單位存檔
柴*龍
于2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在GB30871-2022 4.5條f)中,要求“設置符合GB2894的安全警示標志”,我司大多數特殊作業都是1-2天內完成的,現場的作業區域使用警示帶加以圍護隔離,并懸掛圍護牌,警示標志。但警示標志與2894的要求還是有所區別的。GB2894對安全標志的材質、大小、懸掛方式均做出了要求,在我司生產裝置固定場所設置的安全標志時符合GB2894的要求的,作業現場臨時圍護的區域是否也必須完全符合GB2894的要求呢? 盼復。
陳*瑞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在很多情況下,外聘專家對現場進行檢查時都會提到防爆區內的閥門開關手柄需要加裝防墜落裝置,如防墜落繩(這里提到的手柄是可活動的,隨時可脫離閥門的那種)。請問,加裝防墜落裝置的出處是什么?加裝防墜落繩的做法可行嗎?若加防墜落繩有什么標準呢,如長度要求?
徐*斌
于2年前留言:
在一、二級重大危險源區域(非易燃易爆)內使用電錘屬于幾級動火
陳*京
于2年前留言:
請問:按照GB30871-2022規范,現場的臨時用電作業,只是將用電設備的插頭插接到電源插座,是否需要兩名電工(1名作業負責人+1名作業人)?再加1名監護人。
姜*培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您之前一些問題的答復中多次提到一張電票可以對應多張動火或受限空間票,請問在臨時用電作業票的”關聯的其它特殊作業及安全作業票編號“欄中如何進行填寫?例如一項持續15日的檢修工作辦理了一張臨時用電作業票,是否期間再辦理的動火票號(因為每日作業結束后,都斷開電氣設備電源)均需填入該欄?最多允許15個關聯票號?若其中某日安全措施發生改變是否需要重新辦票?
金*泉
于2年前留言:
永久8字盲板用不用辦理盲板抽堵作業票
匡*玲
于2年前留言:
咨詢什么時候有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考核培訓或考核的通知
嚴*軍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有3個問題請教下:1、三氯乙烯、二氯甲烷在2015版危險化學品分類信息表中的危險性類別不涉及易燃、可燃等用詞;另外,三氯乙烯、二氯甲烷的反應器工作溫度超過其沸點,那么根據GB18218-2020的要求,是否要作為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物質;2、現裝置車間里的每個樓層都有壓縮空氣、氮氣等支端管路的手動控制閥,在閥門末端裝盲板、拆盲版是否屬于盲版抽堵作業;3、安全總監(安全職責中只有安全、消防的內容)是否可以兼任安全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以及是否可以作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謝謝老師!
韓*雙
于2年前留言:
尊敬的老師,請教一件事,如果同一物體需要倆輛吊車共同吊裝,需要開具幾張作業票?
任*超
于2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GB30871-2022中4.10"監護人持培訓合格證上崗",企業將考核合格的監護人以公司紅頭文件形式發布,是否符合要求。
張*飛
于2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請問化工裝置的拆除需要什么資質?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有”化工設備拆除與安裝“的業務內容,能否承包化工裝置拆除?另外持有建筑企業資質證書,資質類別及等級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能否承包化工裝置除險?
羅*祥
于2年前留言:
專家你好,請問我有個高處打孔作業(使用充電式非防爆電鉆),已按規定辦理動火作業票,此時還需要再單獨對使用的登高車(充電式非防爆)辦理另外一張動火票嗎?(人員站在登高車上作業)
袁*生
于2年前留言:
請問某項目設計專篇中列明,液氨儲罐一用一備,儲量按照一個液氨儲罐計算。那在重大危險源辨識時時按照一個還是兩個液氨儲罐計算?如果按照兩個儲罐計算是否會認為企業“超設計儲存危險險化學品”,是否需要企業進行設計變更?
徐*佑
于2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關于重大危險源的定義,《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解釋是:指長期或臨時第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GB18218-2018解釋是: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 到底以那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