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征集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制度修訂意見的函
安監總廳危化函〔2007〕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工作已列入國務院2007年立法工作計劃。為做好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制度修訂意見及其說明的起草工作,現征集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制度施行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建議,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對本轄區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制度實施工作的現狀,包括使用許可范圍、實施部門、工作程序、執行標準、存在的問題和處理辦法等進行全面調查。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對《條例》第十五條修訂的具體意見、建議和理由。
二、組織本轄區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認真填寫《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調查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調查表),匯總后形成《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匯總表)。
三、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將書面修訂意見、調查表、匯總表及其電子文檔于2007年6月8日前報送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相關表格可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表格下載欄中下載(網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聯 系 人:路念明、張軍(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聯系電話:010-64464198、64261605-8006
傳 真:010-64464216
電子郵箱:chemsos@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路11號興化商務大廈(B-601室),郵編: 1000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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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調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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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