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黎光說,從2003年底開始,在國務院應急預案工作組的統一組織指揮下,國家有關部門完成了9個事故災難類專項應急預案和22個事故災難類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31個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部門針對實際情況,制訂發布了有關應急預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縣也已基本完成了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發布。
為了規范和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發布,國務院應急預案工作組制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守則》,已多次征求了意見,正在修改完善,即將下發。許多地方將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列為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在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證照和建設項目交工驗收中將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情況作為必查項目,有力推動了生產經營單位預案編制工作的開展。
目前,一些企業集中時間,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應急預案編制步伐,也有一些企業在編制總體預案的基礎上,其下屬的各級企業單位也都編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企業內部自下而上,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