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五月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作者: 劉萍 瀏覽: 3545 發布于2018年05月07日
一、2018年4月發生的較大事故
(一)山西運研新材料有限公司“4•9”較大事故
2018年4月9日下午13時左右,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山西運研新材料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經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該公司新上項目在調試新設備時,采用氮氣將1#反應釜中的水壓入2#反應釜。當一人打開1#反應釜人孔蓋,進入后窒息昏迷,另2人盲目施救也窒息死亡。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二)天津渤化永利化工公司“4•26”承包商較大中毒窒息事故
2018年4月26日21時10分許,在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變換工段檢維修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永利化工公司煤化工事業部設備大修期間使用氮氣進行系統氣密性試驗時,發現合成氨變換工段3#變換爐人孔處泄漏,承包商檢維修作業人員在未辦理檢維修作業票的情況下拆卸人孔蓋準備更換墊片時,3#變換爐內氮氣泄漏導致發生中毒或窒息事故。
事故暴露出永利化工公司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承包商管理不到位,承包商管理制度沒有對承包商資質準入做出明確要求,未與承包商簽訂正式合同;對承包商檢維修作業人員的準入、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多名未參加教育培訓的人員進入企業并參與檢維修作業。二是開展合成氨變換工段系統氣密性試驗時,未制定專門的合成氨變換工段系統氣密性試驗方案,合成氨變換工段未與正在投產的煤氣化工段有效隔離,對系統存在的安全風險不了解,沒有采取相應管控措施。三是檢維修作業過程監管不到位。安全作業票簽批管理混亂,企業多次檢查出票證問題,未得到有效改進;施工人員無票作業長時間無人制止;施工人員在合成氨3#變換爐作業期間長時間無人員監護,“雙監護”制度不落實。四是應急管理不到位。企業應急預案針對性不強,未制定專門的合成氨變換工段檢維修應急預案,應急救援不力,事故發生后長時間未能將人救下。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二、歷史上5月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國內事故
石油化工
新疆獨山子石油化工總廠煉油廠“5•7”閃爆事故
1988年5月7日,新疆獨山子石油化工總廠煉油廠發生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煉油廠供排水車間按廠大修計劃將二循環水工段污水提升泵房隔油池中的污水抽到集水池中,電工到隔油池為潛水泵接電。隔油池的污水含大量輕質油組分,隨外界氣溫升高,可燃氣體揮發量增多并集聚。連續抽水作業兩天后,池內液面下降,空氣涌入,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作業人員在帶電情況下提泵,導致電纜打火,爆炸性混合氣體發生爆炸。
遼寧省撫順石化乙烯化工公司“5•16”爆炸事故
1997年5月16日,遼寧省撫順石油化工公司乙烯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重傷,27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2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環氧乙烷裝置發生故障,排出大量可燃工藝循環氣,氣體順風飄向空分裝置。空氣分離裝置吸入口沒有實行嚴格的質量監控,致使大量甲烷、乙烯氣體被壓縮機吸入空氣分離裝置,導致乙烯與液氧發生反應引起空分裝置爆炸。
蘭州石油化工公司“5•29”火災事故
2006年5月29日,甘肅蘭州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蘭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機廠發生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蘭州石油化工公司對有機廠苯胺裝置進行檢修,在對裝置內物料進行置換后,開始裝置的清掃和檢修作業。檢修作業人員在苯胺裝置廢酸回收單元內進行粉刷作業過程中,廢酸回收單元的苯泄漏,遇現場明火引發火災。
精細化學品
遼寧省旅順化工廠“5•16”爆炸事故
1991年5月16日,遼寧省旅順化工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傷,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95.15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一車間消沫劑工段當班操作者違反“乳化劑G-18”工藝操作規程,想要加快反應速度,在40℃左右一次加入約250公斤環氧乙烷,其后又升溫,導致釜內反應劇烈,溫度和壓力急劇上升,反應物料環氧乙烷自燃,引起爆炸。
廣東省黃埔化工廠“5•17”爆炸火災事故
1991年5月17日,廣東省黃埔化工廠發生著火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輕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合成龍腦脂化車間反應崗位工人依次向反應釜內投入松節油、草酸、醋酐等物料,由于工人操作失誤,致使2號反應釜內溫度與壓力瞬間急劇上升,因未能及時加水破壞反應造成沖料,物料大部分隨即汽化形成霧狀,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遇點火源發生爆炸并著火。
江蘇省武進橫林化工助劑廠“5•18”火災爆炸事故
1993年5月18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橫林化工助劑廠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輕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四名工人通過手孔用鐵棒清除減壓蒸餾釜中的沾釜殘渣(未反應的2,4-二硝基氯苯及氟化反應的副產物),并接一盞220V普通白熾燈作臨時照明。在清釜過程中,釜內發生爆燃,引發全車間起火燃燒,車間內一裝有約200Kg 2,4-二硝基氯苯的氟化釜受高溫發生爆炸,導致事故擴大。
江蘇省江陰市松橋化工廠“5•18”火災事故
1995車5月18日,江蘇省江陰市松橋化工廠在生產對硝基苯甲酸過程中發生爆燃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0.6萬元。事故發生前,發現氧化釜攪拌器轉動軸密封填料處有泄漏,生產副廠長指揮工人用扳手對螺栓進行緊固,但并未成功,卻導致泄漏更加嚴重,釜內物料(其成分主要是醋酸)從泄漏處大量噴出,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到金屬撞擊火花發生爆燃,形成大火。
山東淄博市寶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8”爆炸事故
2011年5月28日,山東省淄博市寶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5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硝基甲烷車間精餾工段粗品精餾過程中,在蒸餾罐中投入原料時,未加入低沸點物,且蒸餾時間過長,精餾罐處于低液位狀態,在罐內壁形成較多固體殘留物。在精餾罐持續加熱條件下,精餾罐壁面固體殘留物發生熱分解而爆炸,爆炸引發罐內氣體和殘留液體整體爆炸燃燒。
江蘇省寶應縣曙光助劑廠“5•29”爆炸事故
2014年5月29日,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曙光助劑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事發時,該廠當班工人正將甲基鄰苯二胺(粗品)投入夾套式真空蒸餾釜進行生產。由于甲基鄰苯二胺(粗品)含有的雜質在蒸餾過程中濃度逐漸升高,在一定的溫度和空氣進入釜內的條件下,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爆炸。
化肥
浙江衢州市合成氨廠“5•15”壓縮機爆炸事故
1981年5月15日,浙江省衢州化學工業公司合成氨廠發生壓縮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傷、10人輕傷,經濟損失約40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油氣化車間2號油氣化爐停車檢修完畢后,進行最后一次充氮,準備抽油時,當班操作人員忘記關掉氣化爐上的兩個充氮閥門,造成氧氣倒入氮氣總管。當合成車間工段打開配氮閥后,氧氣進入壓縮機,導致系統爆炸。
呼倫貝爾市金新化工有限公司“5•15”窒息事故
2012年5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工業園區金新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窒息事故,導致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制氣車間5名工人在2號氣化爐激冷室進行排渣孔擴孔作業過程中,1名工人在受限空間內發生氮氣窒息,其余4人先后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開展施救,最終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河北宣化化肥廠“5•20”換熱器爆炸事故
1994年5月20日,河北宣化化肥廠凈化車間變換工段換熱器突然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2人重傷,1人輕傷,經濟損失13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換熱器管內介質對管道的化學腐蝕、氣體沖刷等,導致管道局部嚴重減薄泄漏,換熱器入口處丁字形管突然爆裂,大量含有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混合氣體高速噴瀉,被靜電火花引燃,繼而引起空間氣體爆炸。
山東省平度化肥廠“5•22”爆炸事故
1986年5月22日,山東省平度化肥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合成車間銅洗再生器更換盤管時,在對再生器動火作業未結束的情況下,工人將氨回收塔出口閥上的盲板撤掉,此時半水煤氣氣柜放水封開車,致使煤氣順回收管線倒入再生器,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遇到電焊火花發生爆炸。
無機化工
山東德州石油化工廠“5•9”液氯鋼瓶爆炸事故
1985年5月9日,山東德州石油化工廠發生液氯鋼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事發時化工廠電解車間液氯工段已充裝6只0.5噸的液氯鋼瓶,當第7只鋼瓶即將充裝完畢時,鋼瓶突然發生爆炸。爆炸的氣瓶是工廠1984年購入的舊氣瓶,在充裝液氯前,操作工曾發現瓶內流出無色透明的粘稠液體,但未引起重視,將氣瓶推到液氯充裝平臺上放置,隨后被誤充入液氯。由于瓶內殘存的芳香烴(事故后查明無色透明的粘稠液體為芳香烴)與液氯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產生高溫高壓,導致氣瓶超壓爆炸。
山西晉城陽城縣瑞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5•16”中毒事故
2015年5月16日,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瑞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中毒事故,造成8人死亡,6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在處置冷卻池內二硫化碳冷卻管線泄漏時,在未辦理受限空間作業票、未佩戴防護用品的情況下,操作人員進入冷卻池內實施維修,導致中毒暈倒(焦炭與硫磺反應生成二硫化碳氣體,副產硫化氫,兩者在冷卻池冷凝過程中同時存在),其他人員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
遼寧省營口市分水化工總廠“5•23”中毒窒息事故
1995年5月23日,遼寧省營口市分水化工總廠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硼砂車間配料工段工人將純堿、硼砂粉倒入混料罐攪拌成混合液的操作過程中,編織袋掉入罐內,1名工人揭開蓋板下去撈編織袋,由于混料罐與酸解罐、二氧化碳罐連通,導致工人吸入大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造成中毒窒息。后又有4人先后在沒有保護措施的情況下進罐救人,相繼中毒窒息。
基礎有機化工
江蘇省南京東方化工有限公司“5•5”中毒窒息事故
1993年5月5日,江蘇省南京東方化工有限公司動力分廠發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動力車間工人在處理煤倉內被卡住的浮標時,沒有分析倉內的氣體成分就冒然進入,作業人員在倉內吸入大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導致中毒窒息死亡。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5•11”爆炸事故
2007年5月11日,中國化工集團公司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TDI車間硝化裝置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0人受傷,其中14人重傷,廠區內供電系統嚴重損壞,附近村莊幾千名群眾疏散轉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TDI車間一硝化系統在處理系統異常時,酸置換操作使系統硝酸過量,甲苯投料后,導致一硝化系統發生過硝化反應,生成本應在二硝化系統生成的二硝基甲苯和不應產生的三硝基甲苯(TNT)。因一硝化靜態分離器內無降溫功能,過硝化反應放出大量的熱無法移出,靜態分離器溫度升高后,失去正常的分離作用,有機相和無機相發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儲槽和廢酸儲罐并繼續反應,一硝化靜態分離器和一硝基甲苯儲槽溫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溫下發生爆炸,并引發甲苯儲罐起火爆炸。
重慶市長壽化工總廠污水池“5•4”爆炸事故
1987年5月4日,重慶市長壽化工總廠污水處理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傷,經濟損失151.22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未辦理動火作業手續的情況下,電話請示公司副經理得到口頭許可,即開始對污水處理分流槽管線法蘭實施焊接作業。焊接火花引燃了分流槽內的易燃物,引起大火,繼而引燃了污水處理池內的乙烯基乙炔、乙醛、乙炔等易燃氣體,發生爆炸。
化學制藥
江西新干縣淦輝醫藥化工有限公司“5•8”爆炸事故
2007年5月8日,江西吉安市新干縣淦輝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縮合車間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11人輕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干縣淦輝醫藥化工有限公司縮合車間在搶修過程中,由于作業人員操作不當,導致反應釜內物料溫度驟然升高,反應失控產生沖料,大量易燃易爆物質噴出后與空氣接觸燃燒起火,并發生爆炸。
山東省鄆城縣科達藥物化工有限公司“5•27”爆炸事故
2005年5月27日,山東菏澤市鄆城縣科達藥物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試生產醫藥中間體,西車間4號反應釜在進行低溫硝化時,因操作工加料過快和換熱不及時,造成釜內超溫,使反應釜內硝化物發生了劇烈化學反應,最終導致了爆炸。
農藥
山東省德州農藥廠“5•24”中毒事故
1994年5月24日,山東省德州農藥廠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德州農藥廠生產過程中,用堿液吸收硫化氫,因操作工誤操作,堿液倒流入緩沖罐,后操作工再次誤操作,打開緩沖罐底部閥門放出堿液,使得硫化氫逸出,造成多人中毒。
煤化工
四川廣元天森煤化公司“5•2”爆炸事故
2014年5月2日,四川廣元市旺蒼縣嘉川鎮天森煤化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6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森公司組織3名施工人員對隔油沉淀池(長20米、寬10米、高3.5米,上加蓋彩鋼板)加裝排水泵,在未辦理動火作業票證的情況下使用電弧焊機對隔油沉淀池蓋板實施焊接作業時,火星從隔油沉淀池觀察孔掉入池內,引燃油氣混合物導致空間爆炸。
吉林省梅河口八一化工廠“5•8”噴爐事故
1983年5月8日,吉林省梅河口八一化工廠發生電石爐噴爐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電石車間發現二號電極冒火有裂紋,在處理過程中電極卡子冷卻水管漏水,在未做好避免水漏入爐內的情況下繼續施工,結果冷卻水進入爐內熔池,造成噴爐事故。
橡膠和塑料制造
河北利興特種橡膠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氣中毒事故
2017年5月13日,河北省滄州市利興特種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發生氯氣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25人入院治療。事故直接原因是利興公司為降低氯氣使用成本、避免頻繁切換液氯鋼瓶,違法建設一容積為15立方米的儲罐,私自增加液氯儲量;在通過液氯罐車向該儲罐卸料時,儲罐底閥閥后出料管破裂引發液氯泄漏;利興公司第一時間應急處置不力,導致液氯長時間大量泄漏,致使現場員工及附近人員中毒。
其他
遼寧某廠山洞油庫“5•4”爆炸事故
1987年5月4日,遼寧某廠山洞油庫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4人重傷,8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3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儲存的原油閃點為10℃左右,是易燃液體,應按甲級管理,但該廠卻按丙級進行管理。洞庫內原油蒸氣與空氣混合物達到爆炸極限,被火花點燃,引起爆炸。
(二)國外事故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硝基烷烴廠“5•1”火災爆炸事故
1991年5月1日,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斯特林通IMC公司經營的Angus化學公司所屬的硝基烷烴廠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20人受傷。事故發生在硝酸和丙烷的高溫反應生成硝基烷烴的工藝過程中,因丙烷的泄漏而發生爆炸,引起火災。
原蘇聯一化學品倉庫“5•24”爆炸事故
1988年5月24日,原蘇聯莫斯科東葉戈里耶夫斯克鎮的一座化學品倉庫發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重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倉庫員工違反安全規程,不合理地存放化學品發生火災,在消防隊員滅火過程中,該倉庫又發生了二次爆炸。
日本一化學藥品廠“5•26”爆炸事故
1990年5月26日,日本板橋區的一家化學藥品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7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廠在生產過氧化苯甲酰的作業中突然發生爆炸。過氧化苯甲酰主要用于塑料聚合的催化劑,其化學性質活潑,稍有撞擊或火星就會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