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只要危險化學品企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都會調查設計單位、評價單位等與事故發生有關聯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結論往往是都承擔責任。企業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都是由專家評審通過了的,為何會出現此類情況。筆者研究了西部某產業轉移地區多個建設項目的評審過程,發現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評價單位將項目評審僅作為需要履行的手續,一切以通過評審為目的,把“手段”當成了“手續”,給后續的建設、投產階段埋下了隱患。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三方面解決這一問題。
一是扎實開展第三方機構生態治理。西部產業轉移地區設計單位、評價單位掛靠情況多,低價、無序競爭情況多,行業生態差。建設單位不重視設計/評價,經常要求業務承攬方承諾“包通過”,對項目的設計/評價過程參與度不夠。“企業不懂,搞定專家”很容易成為共識,而且容易實現。參與“三同時”全過程的專家、第三方(設計/評價單位、咨詢機構)和企業因利益捆綁在一起,將情況進一步惡化。建設單位、設計/評價單位對政策法規不掌握、不遵守,且違法成本低,導致項目從根上出現問題,后期整治難度加大。
建議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對第三方從業人員的嚴管態勢,對主觀故意出具虛假結論、影響項目最終評審結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建議企業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向給自己造成損失的第三方和專家追償損失。
二是要正確理解建設項目各階段的重點工作任務。產業轉移地區大多數小企業對“三同時”各階段的重點任務并不理解,對各階段的關系也不清楚。如: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是在項目可研階段就應該完成的,預評價是為設計階段提供依據的,HAZOP分析是為了查找設計缺陷的,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文件信息是基于設計要求來編制的等等。
如果精細化工反應評估、HAZOP分析報告等文件信息深度不夠、質量差,則不能有效支撐設計/評價階段。這些文件的質量判定并非定量指標,其結論受主觀因素影響大,且專業性強,普通人很難作出判定。另外,在項目預評價階段沒有充分辨識出項目存在的風險,過程或結論出現了明顯疏漏,但通過了審核,就可能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錯誤的導向,設計單位可能會延續這個疏漏或錯誤,繼續錯下去,并將錯誤帶到施工環節。大部分情況下,不是隱患未曾被發現,而僅僅是因為糾偏成本過高,沒有人愿意推翻以前的結論。
監管部門和企業要充分認識建設項目各階段的重點工作任務和輸出成果,認清其內在的相互聯系,不能孤立地看待每個步驟。
三是關注簡政放權造成的監管缺失。建設項目試生產和竣工驗收均由企業自行組織,不按設計施工、未經設計變更設備設施的情況屢有發生,導致新企業也存在很多設計問題,從源頭上埋下隱患。而且,建設單位自行找專家評審,支付專家費用,有時作風正派、評審嚴格的專家并不受企業歡迎,利益至上、不講真話的專家們大行其道,甚至教唆企業“打擦邊球”。安全專家和企業形成了利益鏈條,甚至部分地區幾個專家就把持著幾乎全部的項目評審,出現包庇、隱瞞企業違規行為的情況。2022年發布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明確要求,企業試生產方案需報送給相關部門。這是出于對簡政放權后的風險控制考慮。
建議持續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將企業和安全專家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在監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頻次等方面采取差異化措施,強化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采取約談、警告、責令改正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對情節和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責令停工停產或撤銷吊銷相關證照,涉及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