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十一月發生的危化品事故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作者: 劉萍 瀏覽: 2853 發布于2016年10月27日
一、2016年10月典型事故
(一)10月9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石化金陵石化重整聯合裝置進料過濾器發生泄漏著火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進料過濾器頭蓋法蘭墊片密封失效,造成過濾器內(壓力為0.96MPa,溫度為145℃)的混合芳烴泄漏,物料高速噴出產生靜電引發物料閃燃。
(二)10月10日,山東省濟南市齊魯天和惠世制藥有限公司廢水回收車間一乙醇回收罐發生爆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廢水回收車間二苯甲腙回收蒸餾罐在蒸餾結束關閉閥門后,因蒸汽閥門內漏,使蒸餾罐內溫度升高,導致罐內殘液中水合肼、二苯甲腙等物質分解,產生大量氣體,造成罐內壓力上升并超壓,進而爆炸。
(三)10月14日,河南省開封市晉開化工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成氣壓縮機發生泄漏爆燃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集團公司一分公司二系統合成車間壓縮工段5號壓縮機六段進口其中一個活門進氣口壓蓋螺栓斷裂,壓縮機內的氫氣和氮氣的混合物(工作壓力10.5MPa)泄漏,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點火源或高壓氣體摩擦產生的靜電發生爆燃。
二、歷史上11月發生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國內事故
浙江省開化縣化肥廠華鑫分廠“11•5”中毒事故
1997年11月5日,浙江省開化縣化肥廠華鑫分廠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發時,廠內正組織工人清理二硫化碳反應甑(zeng)內的積渣,由于甑內粉塵較大,現場工人采取向甑內灑水的辦法降塵,由于水浸入渣中與殘留的二硫化碳反應放出硫化氫氣體,致使現場作業工人中毒。
吉林省松原石化“11•6”爆炸火災事故
2011年11月6日,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氣體分餾裝置脫乙烷塔頂回流罐由于硫化氫應力腐蝕造成筒體封頭產生微裂紋,微裂紋不斷擴展,致使罐體封頭在焊縫附近熱影響區發生微小破裂后進而整體斷裂,罐內介質(乙烷與丙烷的液態混合物)大量泄漏,與空氣中的氧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后,遇明火發生閃爆,并引發火災。
重慶市長壽縣長風化工廠“11•7”泄漏爆炸事故
2001年11月7日,重慶市長壽縣重慶長風化工廠發生爆炸燃燒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0余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光化釜檢修后恢復生產時,操作人員未按工藝要求操作,在溫度偏低時加入過量光氣,導致光氣積聚過多。當釜內溫度升高后,光氣與苯發生劇烈反應,釜內壓力升高,導致尾氣管破裂漏氣,達到爆炸極限的苯蒸汽被靜電引燃,發生爆炸。
中國石油吉化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經濟損失6908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苯胺二車間硝基苯精制崗位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在停止粗硝基苯進料后,未關閉預熱器蒸汽閥門,導致預熱器內物料氣化?;謴拖趸骄茊卧a時,再次違反操作規程,先打開了預熱器蒸汽閥門加熱,后啟動粗硝基苯進料泵進料,引起進入預熱器的物料突沸,產生劇烈振動,使預熱器及管線的法蘭失效,空氣吸入系統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遇摩擦產生的靜電,導致精餾塔發生爆炸,并引起其它裝置、設施連續爆炸。
濟南華陽應用技術有限公司“11•14”毒氣泄漏事故
2004年11月14日,濟南華陽應用技術有限公司發生有毒氣體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中毒,直接經濟損失約20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巰基丙酸車間工人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導致系統內壓力升高引起硫化氫大量泄漏。操作工在撤離過程中先后暈倒在車間內,隔壁車間的值班人員發現后在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現場搶救中毒人員,又造成了多人中毒。
江蘇丹化集團化工助劑廠“11•17”窒息死亡事故
1999年11月17日,江蘇丹化集團化工助劑廠發生二氧化碳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發當天,車間主任帶領工人在該廠轉化池口安裝攪拌機減速器,此時轉化池內已經沉積了大量硝酸鉛車間生產中產生的二氧化碳。在進行安裝作業期間,車間主任不慎墜落池底(池深2.6m)并昏迷,旁邊四名工人在無任何防護裝備保護的情況下到池底試圖進行救援,也先后暈倒在池底,導致多人傷亡。
山東新泰聯合化工有限公司“11•19”爆燃事故
2011年11月19日,山東新泰聯合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90萬元。新泰化工在尿素車間道生油冷凝器維修過程中,因未采取可靠的防止試壓水進入熱氣冷卻器道生油內的安全措施,造成四樓平臺道生油冷凝器殼程內的水灌入三樓平臺熱氣冷卻器殼程內,水與高溫道生油混合并迅速汽化,水蒸汽夾帶道生油從道生油冷凝器的進氣口和出液口法蘭處噴出,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點火源發生爆燃。
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20”爆炸事故
2010年11月20日,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725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樹脂二廠二號聚合廠房一聚合釜頂部的氯乙烯單體進口管線彎頭焊口開裂,物料泄漏導致發生空間爆炸。
寧夏中衛興爾泰化工有限公司“11•20”中毒事故
2012年11月20日,寧夏中衛市興爾泰化工公司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事發時合成車間正在向精煉工段再生器加銅,吊車把銅瓦吊入再生器,負責摘吊鉤的操作工趴在再生器人孔摘吊鉤沒有摘掉,就跳入再生器中摘吊鉤,隨即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并暈倒。車間其他人員沒有佩戴任何防護用具進入再生器盲目施救,導致多人中毒傷亡。
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
2013年11月22日,位于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中國石化東黃輸油管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位于秦皇島路與齋堂島街交叉口處與排水暗渠交叉穿越的東黃輸油管道因腐蝕減薄破裂,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的原油油氣在流水暗渠內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現場處置人員采用液壓破碎錘在暗渠蓋板上進行打孔破碎作業時,撞擊產生火花,引發暗渠爆炸。
吉林延吉化肥廠“11•23”中毒事故
1988年11月23日,吉林省延吉市化肥廠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16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中毒死亡。事發前10天,外來的16名施工人員被安排在該廠新造氣車間辦公室里住宿并安裝了自制暖氣,由生產用鍋爐供暖。事發當日凌晨,鍋爐給水泵發生故障,在搶修中蒸汽壓力下降,變換系統的半水煤氣沿蒸汽管倒流入生活用蒸汽系統,通過辦公室里的自制暖氣兩處漏點漏入室內,致使16名員工全部中毒死亡。
上海浦三路油氣加注站“11•24”液化氣儲罐爆炸事故
2007年11月24日,上海市浦三路油氣加注站液化氣儲罐發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傷。事發前,油氣加注站在安全檢查中發現隱患,停業檢修。在進行管道氣密性試驗時,沒有將管道與埋地液化石油氣儲罐用盲板隔斷,導致液化石油氣儲罐內未置換干凈的液化石油氣與壓縮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現場電焊火花,引發爆炸。
廣東省羅定新邦林產化工有限公司“11•25”火災事故
2008年11月25日,廣東云浮羅定市榃濱鎮新邦林產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并疏散了周邊1公里內所有人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萜烯樹脂車間一聚合反應釜冷卻盤管出水管法蘭在生產過程中突然發生泄漏,泄漏的冷卻水與反應釜內的催化劑三氯化鋁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大量的氯化氫氣體引發沖料,導致松節油、甲苯、三氯化鋁等混合物大量外泄,遇到一樓包裝車間、鍋爐車間等非防爆區域火源,被引燃并迅速回燃,引起樹脂生產及包裝車間內可燃氣體爆燃,造成整個萜烯樹脂生產車間發生大火。
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11•27”爆燃事故
2007年11月27日,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爆燃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40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染料中間體當班操作工操作不當,本應對重氮化反應進行保溫,但沒有將加熱蒸汽閥門關到位,致使反應釜被繼續加熱,導致重氮化釜內重氮鹽劇烈分解,發生化學爆炸。
黑龍江勝農科技開發有限公司“11•27”中毒事故
2015年11月27日,黑龍江勝農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租用鶴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的禾草靈車間設備進行乙嘧酚工業化試驗時發生中毒事故,造成勝農科技開發有限公司3名員工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產品乙嘧酚試驗過程中,含有甲硫醇的尾氣負壓吸收和三級堿吸收系統的引風機吸風口與尾氣的連接管道因氣溫低造成凍堵,使尾氣堿液吸收塔失去吸收功能,尾氣中的甲硫醇不能及時吸收而外泄,引發在場的3名操作工人中毒死亡。
浙江菱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1•28”爆燃事故
2007年11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浙江菱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級脫酸甩盤釜發生燃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亞磷酸二甲脂車間當班操作工沒有及時發現DCS控制系統顯示甲醇進料系統故障和發出的警告信號,沒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甲醇自動進料系統發生故障后中斷甲醇進料2小時40分鐘,造成另一反應物三氯化磷進料過多,過量三氯化磷經反應釜進入粗酯受器并與粗酯中殘留的甲醇發生反應,產生大量氣體(氯化氫、氯甲烷)和反應熱,導致粗酯受器蓋子被炸飛,沖出的大量氣體遇到爆炸產生的火星以及大量的三氯化磷遇水,繼而引發后續的爆炸和燃燒。爆炸和燃燒產生大量的刺激性氣體,造成現場操作工在逃生過程中窒息。
河北邯鄲龍港化工有限公司“11•28”液氨泄漏事故
2015年11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龍港化工有限公司發生液氨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事發時工人正在將一儲罐內的液氨往槽車充裝,因備用液氨進料管線法蘭盲板處泄漏,導致2名操作工和1名槽車司機死亡、4人受傷。
(二)國外事故
印度一石油化工廠“11•6”爆炸事故
1990年11月6日,位于印度孟買南160公里處的國營印度石油化學公司的馬哈拉斯特拉邦工廠發生爆炸火災事故,造成21人死亡,20人重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向氣體裂解綜合設備輸送乙烷和丙烷氣體的配管泄漏,在氣體精制、壓縮設備中發生爆炸,并燃起大火。
印度馬弗羅煉油廠“11•9”儲罐區爆炸事故
1988年11月9日,印度孟買近郊的馬弗羅煉油廠儲罐區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12人重傷,15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達1.4億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儲罐區石腦油管道破裂,造成石腦油大量泄漏并形成油氣混合物,遇明火發生爆炸,爆炸使3座石腦油儲罐、2座苯儲罐及許多管道遭到破壞,爆炸沖擊波波及5公里范圍,形成的大火持續燃燒了28個小時。
墨西哥液化石油氣供應站“11•19”爆炸事故
1984年11月19日,位于墨西哥城近郊的國家石油公司所屬的液化氣供應中心站液化石油氣儲罐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42人死亡,7000多人受傷,35萬人無家可歸。事發當天,先是鄰近的烏尼瓦斯氣公司在向一液化石油氣槽車充裝過程中發生爆炸,緊接著由于煤氣配管發生泄漏,爆炸引起的大火引燃了墨西哥石油公司供應中心站的54個液化石油氣儲罐,發生一連串爆炸,大火持續七個多小時才被撲滅,附近受損民房達1400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