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雙重預防機制⑤】正確認識不可接受風險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作者: 馮建柱 編輯: 筑安 瀏覽: 9506 發布于2021年08月19日
什么是不可接受風險?現有風險中的重大、較大風險,都稱為不可接受風險。原始風險沒有可接受與不可接受之說。也就是說,只有通過危險與可操作分析(HAZOP)、工作危害分析(JHA)及安全檢查表(SCL)等方法評價出的現有風險才有不可接受風險之說。部分人員但凡見到重大風險或較大風險,就要求采取措施來降低風險,這是不合理的。原始風險關注的是風險點的固有危險性,而固有危險性在除了重大變更外,一般情況下是難以改變的,原始風險等級也就難以改變,原始風險中的重大、較大風險是不能采取措施再降低的。清楚了什么是不可接受風險,再來看看什么情況下會評價出不可接受風險。無論是HAZOP、JHA,還是SCL,工作思想基本是一致的。只有當風險點的現有管控措施有缺失或缺陷、存在事故隱患的時候,才有可能會構成較大或重大風險,也就是不可接受風險。此時,JHA分析表中的“危險源辨識”欄、SCL分析表中的“偏離標準可能導致的事故”欄的描述內容應與未評價出不可接受風險時的描述不同。未評價出不可接受風險時的描述是預想可能存在的隱患及可能導致的事故,而評價出了不可接受風險時的描述,則應將現實的隱患及可能導致的事故描述清楚。評價出了不可接受風險,需要采取必要的風險消減措施,也就是隱患治理措施,來治理隱患、完善缺失或缺陷的管控措施,措施內容要填寫在JHA或SCL分析表中“增補措施”(或“建議措施”)欄里。需要注意的是,風險消減措施(“增補措施”或“建議措施”)是新增加的,不能是現有已經采取的措施。目前大部分企業在風險管理中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將原始風險與現有風險混淆在一起,沒有搞清楚什么是不可接受風險,評價出了不可接受風險沒有采取新的風險消減措施。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對于一些固有危險性相對較高的作業活動(如液化烴裝車、加氫反應等)、設備設施(如液氯儲罐、氫氣壓縮機等)在進行JHA或SCL分析時,現有風險評價的結果R值很高,達到了較大或重大風險標準。但反過來看風險點的現有管控措施,卻并未發現有缺失或缺陷,同時再看風險消減措施,只是把現有的各類安全管控措施當作風險消減措施再全部列一遍,然后較大或重大風險就降低到了一般或低風險。這是典型的把原始風險與現有風險混淆的例子。之所以評價出了不可接受風險,并非是因為風險點的現有管控措施出現了隱患,而是用原始風險的思維(考慮了風險點的固有危險性)來評價現有風險,認為固有風險性很高,就把現有風險評價為很高。最常聽到的就是:某某作業活動、某某設備設施危險性這么高,怎么可能會評價不出較大或重大風險?大家務必要清楚:凡是通過JHA/SCL等方法評價出的現有風險的不可接受風險,一定是因為現有管控措施有隱患,或者是企業還能再采取原來沒有的、新的措施,把風險再降下來,否則,那就是用原始風險的思維來評價現有風險了,事件發生的可能L與事件的嚴重程度S取值不合理(偏高)。在采用JHA、SCL方法進行風險評價時,很多企業存在的另外一個共性問題就是:評價不出不可接受風險(把原始風險當作現有風險的除外)。也就是說,企業在年度的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結束后,沒有發現作業活動、設備設施的管控措施存在隱患。然而,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呢?答案卻是不一定。從隱患排查角度去考慮,即使企業管理再規范、再科學,也不可能杜絕事故隱患。企業在自查、接受外部檢查時,也總是會查出這樣那樣的隱患。有隱患了,相應的風險點的風險可能就會升高,可能就會構成不可接受風險。從隱患排查的角度可以推斷出企業的某些風險點可能會構成不可接受風險。但為什么在做風險評價時,反而卻評價不出不可接受風險呢?最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在做風險評價時不夠認真,存在應付心理,只是從形式上來辨識危險源,列舉現有管控措施,對LS隨意打分,并沒有深入地去辨識風險點的現有管控措施是否真的全面完好,所以即使風險點的現有管控措施有缺失或缺陷,我們也發現不了。原因之二是由非專業的人來做JHA、SCL分析,并不深入地了解工藝操作、設備性質,即便是認真地去辨識、排查,也不一定能發現作業活動、設備設施的安全管控措施是否有缺失或缺陷。再看一下HAZOP分析。一般的HAZOP分析后,基本上都能發現現有管控措施的不足,提出幾項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措施,包括增加報警、聯鎖回路等。同樣是風險評價,為什么差別這么大呢?分析下來,同樣也是上述兩個原因。HAZOP分析一般是由專業人員(HAZOP分析主席)帶領各專業的技術人員共同討論分析,才會在現有安全管控措施的基礎上,再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措施。總結:不可接受風險僅針對現有風險而言,原始風險不存在可接受與不可接受之說;只有當風險點的現有管控措施存在缺失或缺陷時,才可能評價出不可接受風險;評價出的不可接受風險若沒有采取新的措施降低風險,那就是用原始風險的思維來評價現有風險了,風險評價取值不合理;由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認真深入分析,才可能會評價出不可接受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