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11·17”爆炸火災事故
瀏覽: 3960 發布于2015年11月17日
2015年11月17日,撫順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碳五分離裝置區域內的阻聚劑配制罐V1206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未引發次生災害,直接經濟損失95.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正常生產工藝決定阻聚劑罐液面上可形成較大空間,實際操作過程中沒有使用充氮設施對負壓吸入和使用臨時管道帶入的空氣進行置換和保護,使罐內空間部分形成乙腈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性混合氣體(乙腈的爆炸極限3%-16%),發生了爆炸。
事故的間接原因:1.該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對阻聚劑配置罐的危險性認識不足,沒有明確該單元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2.安全生產管理不細致、不到位。未按照規定逐步完善修訂相關操作規程,對設備配備的充氮設施設計意圖不清楚,沒有發揮其有效作用。3.設備安全管理不到位。保障設備安全運行而開展的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徹底,沒能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4.企業沒有認真實施變更管理制度,在冬季使用桶裝阻聚劑過程中發現了阻聚劑在罐內有析出現象,為防止阻聚劑有效成分不能全部按規定量加入塔中而影響阻聚效果,在未充分論證情況下,使用電伴熱作為應急措施,該電伴熱不防爆,漏電導致放電,間接誘發了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