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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青島福瑞森物流有限公司門前貼上了《停業通知》。 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筑物至少保持1000米安全紅線的規定受到了普遍關注。 實際上,這條由2001年《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確定的強制性標準,在出臺后不久便被弱化、突破,而1000米規定本身的科學性、合理性,也一直遭到質疑。 一千米紅線的立與破 所謂1000米的安全紅線規定,出自2001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GB18265-2000《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第六條,要求“大中型倉庫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的距離至少保持1000m以上。”該標準的前言指出,“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當時,我國對?;返膬Υ婀芾砩刑幱谄鸩诫A段。1987年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1992年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均未提到危化品儲存與周邊距離的問題,1995年《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開始提及此事,原則性提出“倉庫不準建在城鎮”,并提到倉庫“還應與周圍建筑、交通干道、輸電線路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但并未明確相關距離。 2001年實施的標準由當時的國家內貿局提出,中國五金交電化工商業協會及天津裕華經濟貿易總公司負責起草。國家內貿局前身為國內貿易部,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被改組為國家內貿局,交由國家經貿委管理。 當時的國家經貿委下轄多個與?;沸袠I相關的國家局,如2001年掛牌負責安全生產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另外,1998年成立的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前身之一即負責化工企業管理的化學工業部。 從2001年開始,在國家經貿委的牽頭下,危化品企業的管理開始逐漸規范。2002年,國務院出臺了新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明確“工廠、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而國家經貿委在隨后出臺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更是明確將規定了1000米紅線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列入?;菲髽I開業的前置條件,并列為安全評價審查內容。 然而,所謂的“強制”標準很快被突破。2003年機構改革,國家經貿委被撤銷,職能分別整合到新設立的國資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商務部等部門。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則獨立出來,成為國務院直屬的國家局。 2003年4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布了至今仍通行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導則詳細規定了安全評價的各項要求,是安全評價的重要依據。這份導則中雖然引用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但1千米的安全紅線規定卻被突破。 導則先將安評現場檢查項目分為A、B兩類,其中A類為否決項,必須合格,B類為非否決項,如B類項目不合格數量少于五項,且不超過B類項目總數的20%,則可視為基本合格。1000米安全紅線的要求就屬于B類,因此即使不滿足,也能得出安全條件合格的評價結論。 此外,導則中對1000米紅線的描述也有改變,為“大中型倉庫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等的距離應在10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滿足安全防護要求”。即可以通過“采取措施”彌補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到2012年,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新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不再被明確列為?;烽_業的條件及安評審查內容,只籠統規定,“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至此,規定了1000米紅線的這份文件,成了只在《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中列出的一個條目。 被爭議的紅線 雖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將距離統一規定成最嚴格的1000米,但規定與現實卻有較大差距。 據工信部部長苗圩8月29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聯組會議上的介紹,各省在天津爆炸事故后都紛紛上報了本地危險化工企業搬遷改造的計劃,共涉及一千多個化工企業,總搬遷費用4000億元。 長期研究?;愤\輸管理,并參與了上?;て髽I外遷的上海交通大學中美物流研究中心教授趙來軍告訴記者,2014年,他曾被北方一座城市的安監部門邀請講了一場?;沸袠I管理的課,交流時,當地安監部門告訴他,當地幾乎沒有幾家危險品倉庫符合嚴格意義上的1000米紅線要求。 南方一家安評企業的負責人也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當地土地指標緊張,在實際審核中不會過于拘泥1000米的要求。 實際上,1000米的標準本身,一直也就有頗多爭議。 2008年,在國家安監總局危化司與公安部消防局的指導下,中國倉儲協會、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以及1000米紅線標準的起草方中國五金交電化工商業協會曾組成聯合調查組,發布了一份《我國危險品倉儲業現狀調查報告》。 報告提到,調研組現場調查的12個?;穫}庫中,除一個罐區倉庫外,其他11個倉庫都不符合1000米標準。 這份報告認為,《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中的1000米紅線與“零售業務店面與繁華地區,人口稠密地區保持500M以上距離”兩個規定“與客觀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并稱很多企業家認為這兩個規定定得有些“離譜”。 報告還指出,寧波、上海兩地安監部門的同志也認為本條款難以落實,定得不客觀。即使新建?;穫}庫、新建?;返昝婢W點,也難于找到符合這種標準的地址。 調查組稱,為了弄清楚1000米紅線的由來,他們找到了當年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對方表示,1000米安全紅線是針對大型爆炸品倉庫與周邊設施距離而言的。該調查組的一位成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不同的危化品種類肯定要做區分,1000米的規定不夠具體。這位成員同時表示,“雖然說原意是針對爆炸品倉庫,但是沒在標準里提出來也沒用啊,標準里是統一規定1000米”。 這位參與者稱,現在業內對1000米的標準也有很多爭議,“我們搞研究的也在討論修訂的事”。 模糊的強制標準 除去1000米的安全距離是清晰而具體的,強制標準在其他方面的規定卻都相當模糊。 首先,標準對?;穫}庫的區分僅按照庫房面積計算:550平方米到9000平方米均為中型倉庫,9000平方米以上為大型倉庫,1000米紅線的要求是針對大中型倉庫。 但實際上,危險貨物共有九大類,危險系數并不同?!段kU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有的?;穬H存儲0.75噸即被界定為重大危險源,有些高達200噸以上的存儲量才會被界定為重大危險源。相比之下,安評中需要參考的另外一項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則是按照儲存物品的性質和可燃物數量等六個條件劃定五類倉庫進行管理,并有相應的細致規定。 “1000米的要求對一些存儲貨物危險系數較低、不存爆炸品、劇毒品等高危化品的企業來說過于嚴格,所以很難落實。一些危險系數較高的企業也可能會以此為借口渾水摸魚。”一家安全評價機構負責人說。 趙來軍教授則指出,550平方米到9000平方米的范圍太大、太模糊,統一執行1000米不夠科學。 此外,1000米紅線是針對“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等”,其中并未提及居民建筑,而何為公共建筑,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的界定標準也均未提及。相比之下,同為國家標準的《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設計安全規范》則依據建筑內藥量不同,規定了不同的防護標準,且具體規定了防護距離的人口密集程度,公路的級別等。 這樣模糊的規定使得一些企業在測量?;穫}庫與居民區的距離時,使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甲類倉庫與高層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為50米的防火標準進行審批,規避1000米紅線。 趙來軍教授表示,防火標準主要針對火災,是從火災預防與撲救的角度來考慮的,沒有考慮到?;沸袠I的特殊性,包括危化品的泄露、污染等,這些都決定了?;沸袠I不能簡單的套用防火距離。 他表示,雖然標準沒有提到居民區,但對公共建筑本身就是考慮對密集人群的傷害,居民區的人口只會更密集,當然應該更嚴格。 南開大學研究城市公共安全和風險分析教授劉茂也認為,不能簡單套用防火標準,“安評機構、安監部門等應對不同類別危化物賦予不同權重,進行具體重大危險源風險距離分析,爆炸品、劇毒品等危害較大的危化品應加大權重,要求距離更遠”。 劉茂表示,危化品行業的安全防護距離應該進一步細化,“規定得含糊,就會讓企業有漏洞可以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