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寫導則(征求意見稿)》
來源: 安監總局政府網 瀏覽: 4898 發布于2007年07月16日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寫導則
(征求意見稿)
1 適用范圍
本導則規定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基本內容和格式及要求。
本導則適用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工程設計階段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
2 術語和定義
2.1 化學品,是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燒、助燃、毒害、腐蝕等性質且對接觸的人員、設施、環境可能造成傷害或者損害的化學品。
2.3 安全設施
指企業(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3.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主要內容
3.1 編制說明
3.2 建設單位的基本情況
3.3 建設項目概況
簡要介紹建設項目采用的主要技術、工藝的來源及在國內外應用的情況,建設項目工藝流程和主要裝置、設備和設施的布局。
3.4 危險、有害因素及分布
3.4.1 根據化學品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危險性等資料,運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的科學方法,辨識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3.4.2 根據建設項目的工藝流程或者儲存方式,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作業場所(部位)、方式。
3.5 風險程度
3.5.1 固有危險程度
根據已確定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分布,分別計算和確定建設項目及各個作業場所以下內容:
⒈爆炸性化學品的質量及相當于梯恩梯(TNT)的摩爾量;
⒉可燃性化學品的質量及燃燒后放出的熱量;
⒊有毒化學品的濃度及質量;
⒋腐蝕性化學品的濃度及質量;
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固有危險程度。
3.5.2 風險程度
根據已確定的危險、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各個作業場所固有危險程度,分別從以下幾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和各個作業場所的風險程度:
⒈爆炸性化學品、可燃性化學品、有毒化學品、腐蝕性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各種泄漏(暴露)可能性;
⒉爆炸性化學品、可燃性化學品泄漏(暴露)后具備出現爆炸、火災事故的條件和需要的時間;
⒊可能出現的各種爆炸事故中參與爆炸物品相當于梯恩梯(TNT)爆炸的摩爾量和波及的范圍;
⒋可能出現的各種火災事故中參與燃燒物品的質量、熱輻射通量、持續時間和人員傷亡、裝備及建(構)筑物損壞的范圍;
⒌可能出現的各種中毒事故中有毒化學品擴散速率、造成人員中毒的范圍及時間;
⒍可能出現的各種灼燙事故中腐蝕性化學品泄漏或者擴散的速率、造成人員傷亡及裝備損壞的范圍及時間;
⒎可能出現的各種事故中一種或者幾種事故導致連續發生或者次生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的可能性和上述6項情況;
⒏可能同時出現的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的幾率和上述7項情況。
3.6 爆炸、火災事故產生污水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和已確定的風險程度,分別從以下幾方面定性、定量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及各個作業場所發生爆炸、火災事故產生的污水:
⒈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儲存系統中使用水的總量和瞬間使用量;
⒉可能出現的各種爆炸事故導致使用水的系統破壞后,使用水泄漏的持續時間和泄漏水量;
⒊可能出現的各種火災事故后,滅火需要的時間、消防水使用量;
⒋可能同時出現爆炸、火災事故,使用水的系統破壞后使用水泄漏的持續時間和滅火需要的時間,系統使用水泄漏量和消防水使用量;
⒌可能出現的爆炸、火災事故導致系統破壞后,系統中物料泄漏的持續時間和泄漏量;
⒍可能出現的各種爆炸、火災事故和同時出現的爆炸、火災事故中,產生的污水進行排水系統的濃度、變化情況和總量。
3.7 建設項目外周邊情況
3.7.1 在根據3.5.2要求確定的可能出現的各種事故波及的范圍內,建設項目周邊單位24小時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的情況。
3.7.2 建設項目中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下列場所、區域的距離:
⒈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
⒉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⒊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
⒋車站、碼頭(按照國家規定,經批準,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公路、鐵路、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⒍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
⒎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3.8 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
分別簡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自然因素。
3.9 安全條件
根據3.5、3.6、3.7、3.8,分別從以下幾方面闡述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
⒈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可能發生的各類事故,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⒉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的影響;
⒊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的影響。
3.10 3.5、3.6、3.7、3.8、3.9的內容,與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中相應內容的比較
3.11 火災類別劃分情況
3.12 裝置爆炸區域劃分情況
3.13 工藝安全性分析
闡述通過危險和可操作性研究法(HAZOP),對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分析情況。
3.14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情況
從以下幾方面,詳細列出建設項目設計時所采取(用)的全部安全設施,并對每個安全設施說明依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或者借鑒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設施:
⒈建設項目選址;
⒉建設項目周邊社區;
⒊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
⒋建設項目的裝置、設備、設施布置;
⒌技術和工藝;
⒍裝置、設備、設施;
⒎作業場所;
⒏輔助(公用)工程;
⒐屬于危險化學品的原料、輔助材料、產品、中間產品的包裝、儲存、運輸;
⒑其它方面。
3.15 應急救援
3.15.1 消防隊伍的依托或者建設
3.15.2 消防器材的配備
3.15.3 應急救援組織或應急救援人員的設置或配備
3.15.4 應急救援器材的配備
3.15.5 應急救援措施
3.16 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安全對策與建議的落實情況
3.16.1 列出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落實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每項安全對策與建議,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設施及所在作業場所(部位)。
3.16.2 對未落實或者部分落實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每項安全對策與建議,說明理由。
3.17 安全措施投資概算
3.18 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3.19 安全設施設計結論和建議
4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附件
4.1 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簡圖、裝置防爆區域劃分圖、氣體檢測分布平面布置圖以及安全設施設計過程制作的圖表
4.2 風險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過程
5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格式及要求
5.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格式
⒈封面(參見附件1)
⒉安全設施設計工作人員組成(參見附件2)
3目錄
4非常用的術語、符號和代號說明
5正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主要內容)
6附件
5.2 計量單位
采取國際標準的計量單位,可用中文或者英文表述,但必須統一且前后表述的計量單位一致。
5.3 字號和字體
⒈正文標題
⑴章、節標題分別采用3號黑體、楷體字
⑵項目標題采用4號黑體字
⒉正文內容
⑴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號宋體字
⑵表格表述部分可選擇采用5號或者6號宋體字
5.4 紙張、排版
⒈紙張采用A4白色膠版紙(70g以上)
⒉排版左邊距28mm,右邊距20mm,上邊距25mm,下邊距20mm
⒊章、節標題居中,項目標題空兩格
5.5 印刷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打印文本。
5.6 封頁
用設計單位的公章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封頁。
附件1
(建設單位名稱)
(建設項目名稱)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報告
設計單位主要負責人:
設計單位經辦人:
設計單位聯系電話:
(設計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式樣1 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報告封面式樣
附件2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工作人員組成
人員 |
姓名 |
專業名稱 |
簽字 |
備注 |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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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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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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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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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不能滿足需要時,可另行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