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8·31”重大爆炸事故
瀏覽: 2919 發布于2015年08月31日
2015年8月31日23時18分,山東濱源化學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萬噸改性型膠粘新材料聯產項目二胺車間混二硝基苯裝置在投料試車過程中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32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車間負責人違章指揮,安排操作人員違規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離器內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混二硝基苯在硫酸、硝酸以及硝酸分解出的二氧化氮等強氧化劑存在的條件下,自高處排向一樓水泥地面,在沖擊力作用下起火燃燒,火焰炙烤附近的硝化機、預洗機等設備,使其中含有二硝基苯的物料溫度升高,引發爆炸。事故的間接原因有:1.違法建設。該公司在未獲得相關部門審批手續之前,擅自開工建設,在環保、安監、住建等部門依法停止其建設行為后,逃避監管,不執行停止建設指令,擅自開工建設。2.違規投料試車。未嚴格按照“三查四定”的原則,開展試車前安全檢查,未組織試車方案審查,未成立試車管理組織機構,違規施工,邊建設、邊試車、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工藝設備及管道試壓、吹掃、氣密、單機試車、儀表調校等試車前準備工作。3.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事故裝置相關配套安全設施未全部投用,投用的安全設施未處于正常運行狀態。4.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未達到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完善,從業人員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沒有相關的工藝操作法和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