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紫光國際化工有限責任公司“9·25”中毒事故
瀏覽: 5218 發布于2018年09月25日
2018年9月25日20時10份左右,重慶紫光國際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2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1.未設置聯鎖裝置。成鹽釜未設置攪拌電機頻率、電流與氫氰酸加料控制閥之間的聯鎖裝置,以保證攪拌電機低轉速狀態下(要求轉速200轉左右/分)不能加入氫氰酸進行反應。2.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在2號成鹽釜加入反應物料時,違反《成鹽崗位操作規程》的要求,未將電機頻率調至35-40赫茲,致使攪拌電機轉速過低,釜內物料反應不均勻,釜內溫度驟升,反應失控,最終發生爆沸。爆沸后氰化氫從釜內沖出,彌散至應急救援防護用品器材室,造成人員中毒死亡。事故的間接原因:1.未嚴格進行工藝危害分析。攪拌電機頻率、電流與氫氰酸加料閥之間的聯鎖未進行分析,未對夾料方式由6次更改為1次的操作進行風險分析。2.更換設備增加事故發生的風險,HAZOP分析中已分析出成鹽釜電機攪拌問題會發生爆沸,但公司未意識到其風險性,將成鹽釜攪拌電機由定頻電機改為變頻電機,增加了發生爆沸的風險。3.緊急放空系統阻力大,不能滿足放空要求。成鹽釜設備放空管線過長,彎道多,阻力大,且在劇烈反應過程中,爆沸的液體進入豎直的管道形成液封,阻擋氣體盡快排出。4.未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監督、考核不力。5.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力。未及時整改車間應急隔離系統故障問題,兩道防火門未有效關閉,導致了有毒氣體的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