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已正式實施,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的系列技術與制度文件也將陸續出臺,這表明我國危廢管理將更加嚴格。化工企業必須加強廢鹽、殘渣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做好應對準備。”這是8月4~5日于南京召開的2016全國化工廢鹽、殘渣管理與技術發展論壇上,與會代表達成的共識。
化工行業排放的廢鹽、殘渣具有成分復雜、有毒有害性大、處理成本高等特點,是行業危廢處理的難點。“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相應的法律法規等管理體系,對危廢從產生到處置實行了全程監管。但我國化工行業廢鹽、殘渣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總體水平與規范化程度參差不齊,與先進國家差距較大。”中國工業環保促進會常務副會長李英冀指出。
國家環保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副主任胡華龍認為,化工企業對化工廢鹽、殘渣的管理首先要從源頭控制,通過去產能、減量化等手段,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產生;其次,要加強過程監管,完善相關的技術政策、標準和規范,達到環保處置;再次,要努力實現資源化利用,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產生。
“在化工廢鹽、殘渣管理方面政府應從五方面做起。”胡華龍建議,一要簡政放權,減輕企業負擔,取消危險廢物市內、跨市轉移計劃審批;二要完善標準規范、技術政策;三要摸清底數,引導企業規模化經營,推動處置能力不足地區焚燒和填埋設施建設;四要動態更新危險廢物名錄,完善鑒別程序和辦法;五要探索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模式。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政策法規處處長賴曉東表示,化工廢鹽、殘渣的管理還要充分調動市場和公眾的力量,今后的發展趨勢也是如此。新環保法也已經作出明確要求:重點排污企業必須信息公開,通過信息公開,保證公眾的知情權。
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是廢鹽、殘渣處理的重中之重。據中吉節能環保技術研究中心總工程師朱家法介紹,當前化工廢鹽、殘渣的處理主要有生物處理技術、濕式催化氧化、液中焚燒等技術。朱家法認為,焚燒法較其他方法更加經濟、合理。尤其是高濃度含鹽廢水,焚燒法是最佳的處理方法。目前,他們中心已經建成了10噸/小時的裝置規模,可以組合處理高濃度廢液,運行費用降至10元/噸以下。
遼寧東大粉體工程技術公司董事長張繼宇表示,其研發的分級臨界碳化法的先進工藝,采用低溫分級碳化技術,可以很好地處置工業雜鹽和化工廢鹽。目前,他們已經為山東青島某化工企業設計制作出了1.5萬噸/年的雜鹽處理生產線,處理后得到的工業鹽達到了國家工業用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