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典型化工事故案例分析—
江蘇省某化工廠高壓反應釜爆炸
1991年10月8日6時50分,江蘇省某化工廠發生高壓反應釜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一、事故經過
1991年10月8日6時50分,江蘇省某化工廠中試室,一臺生產高分子聚醚的100升高壓反應釜突然發生爆炸,聯接釜蓋和釜體的緊團螺栓被拉斷,重量約為80公斤的釜蓋飛落到離原地80米遠的地方,高壓反應釜上安裝的安全閥、壓力表等也被炸毀。爆炸產生的氣浪將房頂掀掉,約20平方米的中試室完全倒塌,三名操作人員當場被炸死。
二、事故原因
經事后調查分析,該起高壓反應釜的爆炸是由于超溫超壓引起的。以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為原料生產高分子聚醚的生產工藝要求,操作者嚴格按規程操作,在加料時皮采用“滴”加法,控制加料量,以避免反應劇烈后失控造成危害。但該廠操作人員違反了操作工藝,采用了“批”加法,一次投料過多,反應速度過快。1991年9月以前,該反應釜在生產過程中曾發生過超壓現象,因采取了緊急放空措施,沒有發生爆炸。但該廠并沒有從中吸取教訓,制定嚴格的操作工藝,按規定調好安全閥的起跳壓力,也沒有按規定定好爆破片壓力。該廠沒有對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10月8日的高壓反應釜爆炸完全是由于操作人員違章操作造成的,是一起責任事故。
三、防止措施
1.企業領導應認真學習國家有關規定,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壓力容器的使用和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應值得壓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識,并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