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無錫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通報:4月30日上午10:18左右,位于惠山區洛社鎮的無錫通安助劑廠在生產過程中,真空系統突然燃爆 引發大火,車間、倉庫內的原料、成品因大火燃燒引發爆炸,給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帶來影響。無錫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這份“4·30”火災爆炸事故的 通報中還指出,這起事故的背后存在企業違法出租、承租人擅自改變生產工藝等非法違法事實。
4月30日當天接到報警后,無錫市和惠山區消防、公安、安監、環保、衛生、氣象等部門及當地政府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在消防人員的全力撲救下,11:30左右明火被撲滅。據了解,該起事故雖無人員傷亡,但造成企業和周邊企業、村民的財產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無錫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通報中寫明,從初步調查的情況看,這起事故背后存在著企業違法出租,承租人(江蘇億邇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為南通市的一家 危化品經營企業)非法進行設備改造并擴大生產裝置、擅自改變生產工藝和主要原料的濃度,將雙氧水的濃度提高近一倍等非法違法事實。更為嚴重的是,承租人于 4月24日開始投料試生產以后,在4月29日已經出現事故征兆的情況下,非但沒有立即停產檢查并徹底排除險情,而是繼續冒險組織試生產,最終導致火災爆炸 事故的發生。無錫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表示,該起事故充分暴露出無錫通安助劑廠和承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目無安全生產法律,對《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生產經 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等規定置若罔聞;承租人又未經批準,擅自對危化品生產裝置進行改 擴建,擅自改變工藝和原料,留下了重大安全隱患,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教訓特別深刻。
無錫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表示,當前,正值組織開 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夏季及汛期又即將來臨,安全生產的任務重、壓力大。為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安監部門將毫不動搖地把危化品安全生產始終列為重中之 重。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全力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舉一反三,督促企業全面強化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安全管控。全面加強危化品和易燃 易爆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