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雙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10·6” 煤氣總管頭破裂閃爆事故
瀏覽: 4997 發布于2018年10月06日
2018年10月6日凌晨3:30左右,湖北雙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合成氨事業部煤氣總管彎頭破裂,煤氣泄漏,引發空間閃爆,造成煤氣化事業部空分工段氧氮壓操作室內一名操作工受傷,送醫院搶救途中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30萬元左右。事故的直接原因:該事故彎頭是因為原料氣中的固體雜質在一定的壓力和流速的共同作用下,不斷磨損事故彎頭內壁金屬材料,導致壁厚減薄,同時,由于原料氣中硫化氫的含量偏高,也會對事故彎頭(碳鋼材料)產生腐蝕,尤其是在濕的硫化氫環境中,腐蝕會加快,從而產生大量的腐蝕坑,在長期沖刷下造成管壁內側磨損減薄,當事故彎頭的剩余壁厚低于該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下的計算壁厚時,導致彎頭破裂,引發事故。事故的間接原因:1.公司壓容設備管理不到位,在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檢測過程中未嚴格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自檢時只是對管壁進行測厚。2.公司對煤氣成分指標控制不到位,生產過程煤氣中含有雜質較多未能處理,從而形成對煤氣總管的沖刷,造成煤氣總管減薄加速。3.煤氣總管設計不合理,事故段煤氣總管彎頭較多,增大了煤氣流速阻力,加大了對煤氣總管的沖刷。4.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在聘請第三方特種設備檢測機構對壓容設備進行檢測時,未對第三方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檢測方案進行嚴格審查,致使檢測點位不全面、不具備代表性。5.規章制度執行不嚴,安全風險研判不全面,隱患排查治理落實不到位,公司干部職工在進行安全風險研判和和隱患排查時流于表面,不能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項設備的本質安全隱患。6.現場安全管理不嚴,職責不清,在安全、生產、設備管理方面涉及到多個部門時,沒有進行明確分工,有效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