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化學品安全相關標準項目的通知
來源: 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化學品安全分技術委員會 作者: CCSA 瀏覽: 5797 發布于2021年02月26日
化分標委字〔2021〕第6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精神,聚焦應急管理部工作部署,以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強基礎支撐保障能力建設為目標,根據《標準化法》《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公開征集化學品安全相關標準立項建議。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項目應為化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領域相關標準(國標、行標、團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結合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要素(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合規性要求、安全教育、培訓和能力建設、風險管理、裝置原始開車、安全操作、設備完好性、安全儀表、重大危險源、高風險作業、本質更安全、安全文化建設)的技術及管理標準。
2.涉及化工園區建設、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油氣輸送管道安全、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控制、氣體微量泄漏快速檢測、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方面的重點技術及管理標準。
3.提升化工行業安全管理和技術水平、促進安全健康發展的、現行國標行標可細化的、現有地標及企標可轉化的、國際先進標準可吸收轉化的、化工安全生產領域急需的相關標準。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且具有與標準項目相關的科技、生產、組織等能力,在行業內具有較高認可度,重視標準化工作。
2.申報單位可獨立完成標準項目,也可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共同開展標準化工作。
3.標準起草人應熟悉相關工作,具有一定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和專業素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能夠積極參與標準制修訂各項工作。
三、申報材料及程序
1.標準項目申報實行常態化工作機制,采取“隨時申報、定期下達”的方式,申報單位可隨時申報。
2.申報單位需提交標準項目建議書(見附件)。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周計玲 010-64464037
郵箱:zhoujiling@ccsa.net.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九區甲4號安信大廈A408
附件:
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化學品安全分技術委員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