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韓圣余:我們公司現在改造車間,請問車間內的通道有規定嗎?請回答,謝謝!
專家答復
周華中(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理事、安全高級工程師):
在工廠的新建、改建和擴建中,工廠的安全通道寬度首先要滿足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根據不同區域要求需要滿足如下3個標準,分別是:標準1、國家交通部歸口的《廠礦道路設計規范》[2007版](標準編號GBJ 22-1987);標準2、國家公安部主編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標準3、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標準編號GB18265-2000),這3個標準對安全通道和消防車道的的寬度做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應予以落實。
關于消防車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儲量大于表6.0.7 規定的堆場、儲罐區,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②占地面積大于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場,應設置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連的中間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間距不宜大于150.0m。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氣體儲罐區,區內的環形消防車道之間宜設置連通的消防車道。③消防車道與材料堆場堆垛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5.0m 。④中間消防車道與環形消防車道交接處應滿足消防車轉彎半徑的要求。⑤消防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m 。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 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它車道連通。⑥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車道不宜與鐵路正線平交。如必須平交,應設置備用車道,且兩車道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一列火車的長度。
關于危險化學品(如液氨、一氧化碳、天然氣、無水乙醇、硫酸、氫氣等)經營企業有如下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①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墻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于0.8m,垛與墻、柱的間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于小1.8m。
與此同時,在工廠車間內的通道(參觀通道和物料運送通道)還應從“安全生產”、“定置管理”的角度加以考慮。從 “安全生產”的角度,主要考慮安全距離和工作空間距離。其中安全距離的要求包括設備設施發生傾倒、高空落物、放射性元素、熱輻射、冷對流、化學腐蝕等情況時避免對人、對物造成傷害、損壞的距離。工作空間距離的要求包括考慮工件、材料、工具、運輸等物流的合理進出距離,包括運輸車輛的寬度。
在工廠改造過程中,還要盡量吸取以前工作中,由于車間內通道設置存在某些弊端的教訓,積極吸納技術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合理確定安全通道的寬度和空間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