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舉辦
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09〕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下達2009年安全培訓班計劃的通知》(安監總廳培訓〔2009〕37號)安排,經研究,決定舉辦三期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省(區、市)和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中央企業相關人員。
二、培訓內容
1.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及國內外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介紹。
2.解讀《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09〕124號)。
3.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4.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案例及事故調查內容與程序。
5.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
6.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及化工行業安全生產特點。
7.化工廠的選址、總圖設計和安全設計。
8.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經驗介紹。
三、培訓時間、地點
第一期:
時間:2009年11月3至6日(2日報到)。
地點:青島興安大酒店(總機:0532-85816699)。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如東路1號。
第二期:
時間:2009年11月17至20日(16日報到)。
地點:成都芙蓉飯店(總機:028-6808666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過街樓街99號。
第三期:
時間:2009年11月24至27日(23日報到)。
地點:北京達園賓館(福緣樓)(總機:010-62561115)。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東口福緣門甲1號。
四、其他事項
1.省級安全監管局負責名額分配(附件1)及報名組織工作。
2.經培訓合格頒發安全生產專題業務培訓證書,請參加培訓人員報到時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張。
3.各期培訓班報名回執(附件2)請于開班前20天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聯系人:薄書平、郭琳;聯系電話:010-84275761、84276030;手機:13910751036、13810880363;傳真:84273296;電子郵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
4.培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承擔,食宿費自理。
附件:
![]() |
1.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名額分配表 |
![]() |
2.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報名回執表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